一、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同时,也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支部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3)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6)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二、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新提法如下(《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的职责
1.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査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査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2.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3.纪检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査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査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査、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四、党小组长的职责
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具体说,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向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査。
(2)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前,党小组长要做好准备,并将小组会的内容、开会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组内每个党员。
(3)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5)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按时收缴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