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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中央办公厅已就学习宣传工作做出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做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根据中办和院党组有关要求,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文件。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周密的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

具体要求如下:

1.各党支部要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精神,要做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2.沈阳分院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从现在到明年3月期间集中一段时间对系统内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全员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相关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

3.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坚持网上网下宣传一起推进,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全会精神进各党支部、到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宣传成效。

4.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学,加强统筹指导。要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全会精神,把制度自信贯穿宣传工作始终,营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结合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科学院建院70周年宣传教育,精心安排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所职工和学生深刻认识新中国70年历史性变革和成就背后的制度逻辑、制度优势。

5.青岛市近期下发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书籍,发放范围为每名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含总支下属支部书记)1本,每名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六级职员)各1本,请各支部尽快来党办领取学习书籍。

6.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相关学习活动不晚于12月底之前完成。

党委办公室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