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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能源所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1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5月13日,青岛能源所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所领导班子成员,各研究室、中心、研究组负责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纪委委员、学风道德委员会成员及研究生代表等共计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李明主持。

党委书记彭辉做了2021年度集体廉政谈话、负责人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他指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是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要求,加强各级负责人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腐思想防线,保证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各级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彭辉对大家提出四项要求,一要警钟长鸣,自觉做到防微杜渐。教育大家要算好人生的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和友情账,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要廉洁从业,做好表率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要做到慎始、慎微、慎独,坚决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保持清正廉洁。三要带好队伍,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带队伍的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把加强学习放在第一位,把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把加强党纪国法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保障。

纪委书记李明做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构建研究所良好学术风气》的专题报告。报告重点讲解了国家对科研诚信的要求、加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的紧迫性,对我院、我所相关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对科研诚信常见问题或错误做了重点提醒。他强调科研诚信是创新工作的基石,坚持预防和惩治并举,坚持自律和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地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为研究所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监察审计室通报了中央和国家机关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所领导与研究室、中心、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廉政责任。

会议要求,全所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及全所同志要牢记使命,不负韶华,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我院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要求,抓住我所承建山东能源研究院和青岛新能源山东实验室的千载难逢历史机遇,抓住“碳达峰、碳中和”带来深刻变革的重大科技创新机遇,按照“所、院、室”三位一体总体发展格局,加倍努力,不懈奋斗,在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文/石晶 图/张爽)

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责任书

分管科研所领导与研究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分管所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